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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9-10   访问量:1628

当前,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为进一步巩固防控成果,为进一步巩固防控成果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一、涉疫地区非必要不来宜,确需来宜的,请您务必携带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提前 3 日向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或社区(村)、酒店或部门(单位)报备,积极配合属地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。


二、市外非涉疫地区来(返)宜,倡导携带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抵宜后就近就地落实一次核酸检测,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。


三、倡导非必要不出省,特别是非必要不前往高中低风险区、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或有本土疫情地区。确需外出的,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返宜前及时报备。干部职工确需离宜的,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。


四、非必要不组织大型会展等聚集性活动,提倡喜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、聚会少办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校园封闭管理和师生员工健康监测。商超、酒店、景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、测温、戴口罩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。


五、个人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全体市民及外地来客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,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等症状,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,途中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并做好个人防护。


六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;依法落实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“四方”责任,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个人、四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属地、部门、单位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,将依规查处、依法处置。


疫情期间,请加强个人防护,避免人员聚集。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。


安庆市网络教育协会
2022 年 9 月 10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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